第241章 老父之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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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友雕默默的退下了,出门看了一眼已经口吐白沫的宝马,沉闷的叹了口气。
朱标在中军大帐内,先是打开了自家老爹的书信,
“臭小子!有什么事可以和爹商量,为什么要做那先斩后奏之事,你都这么大了,还是不让爹省心,此次大战非同小可,你尽力而为,如果不行,可令卫所军断后,你在东宫六率撤到大同雄关,如果贼军势不可挡,就过黄河,以黄河天险守之,海军火炮犀利,贼军断不能攻破黄河防线!”
“到漠北以后,看一看徐天德是否真的病重,此事万万不得马虎,天家无亲!”
这一段朱元璋下笔极重,所有的字都乌黑异常,墨迹斑斑,好像寓意着他写这段话的时候,心中的不平静一样。
朱标叹了口气,他明白自家老爹不是一个心慈手软的人,他这一辈子所有的善心好心都给了自己和自家老娘还有朱雄英,对于其他的人,特别是臣子,确实是显得有点刻薄寡恩了……
“门口要放上两匹快马,派专人喂养,但是要一个人喂养一匹,避免出现差错,如今天气湿冷,身上可以带一些烈酒,晚上的时候喝一点,暖暖身子,但不可多喝,酒大伤身!很容易误事!”
“爹又给神机工业四百万两,让他们招募工匠,全力生产火器,你在前面可劲儿打,能用火器的地方,就尽量不要上阵厮杀,那活不是人干的……哎……”
“你娘给咱做了里衣和外衣,本来是给咱出征的时候穿的,现在穿不上了,给你吧,是用厚料子缝的,穿着暖和,膝盖的地方也都加了棉花……”
“徐家大丫头有你娘照顾,你把心放在肚子里……小心谨慎,万万不可上阵冲杀,切记切记……”
朱标叹了口气,把信件揣进了怀里,打开了包裹,包裹里面整整齐齐的五件里衣,针脚细密,一看就是马皇后的手笔。
摸了摸身上的太子团龙服饰,朱标忽然感觉着明黄色的服饰,和朴素的中军大帐格格不入,朱标脱下了那一件象征着人间极致的明黄服饰,穿上了自家老娘缝制的棉布衣服,忽然感觉到一阵温暖。
至于那件衣服,简单的折叠起来,则被朱标随意的塞进了随军的小箱子当中,也不怕丢,第一是他丢不了,第二是这件衣服如果其他人穿了,估计家里边的蚯蚓都得被竖着劈开……
月朗星稀,整个军营井井有条,物资堆放在营地的最中间,足足有十八个小旗在看管,而且要远离明火,外圈则灯火通明,铁骑围绕着营地游弋,没有轮到站岗的兵士,在军帐里枕戈待旦,仿佛外界的所有跟他们都没关系一样。
曹炳正捧着一块驴排吃的香甜,汤軏在一旁馋得直吧嗒嘴,“我说曹活驴,你咋还能吃同类呢,快拿来二哥帮你尝一口,看看这味道咋样…”
曹炳从嘴里吐出了一块儿闪光的骨头,拿在手里仔细的看了看,确定上面没有肉了,才扔到一旁,撇着嘴说道,“俺可不给你,这是俺在家里带的,吃一块就少一块,路途这么久,俺还要时不时拿出来点儿打打牙祭……”
傅忠在一旁忍不住笑,从怀里掏出了一块鹿肉,“汤二哥,要不你先吃咱这个……”
这鹿肉烤的焦黄,上面还撒着各种香料,香气扑鼻,难能可贵的还是筋头巴脑的那一块儿,肯定是越嚼越香。
“味道不错啊!要不然孤也尝尝?”
朱标的声音忽然在旁边响起,三人吓得激灵灵一个冷颤。
曹炳反应最快,嗖的一声跳到朱标旁边,“卑职参见太子爷……”
此时的朱标,一身朴素的棉衣,如果不是火光照到了他的脸,三人还真不一定能认得出来,毕竟从他们有记忆开始,朱标就是一身明黄服饰,一直穿了这么多年,从来没有变过。
朱标也没有摆架子,顺手从傅忠手里接过来鹿肉,施施然的坐下,狠狠的咬了一口。
这一口下去,傅忠简直受宠若惊,自己可是刚到东宫六率没有多长时间,就能受到太子爷如此礼遇,当真是此生无憾了。
曹炳看到眼里,直接从自己驴排的最中间,撕下来一根最长了,献宝似的捧到了朱标面前,“殿下,您尝尝这个,这是俺家里做的……”
朱标倒是来者不拒,伸手接过来驴排,汤軏又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小酒葫芦,踌躇着不敢往外递。
朱标大大咧咧的说道,“怎么,你汤老二是舍不得那一壶酒?”
汤軏急得满脸通红,酒这个东西可不是随便给的,这个年月的毒,都是从酒上来,很少有在饭菜里下毒的,因为这个年代的毒,多多少少都有些异味,做不到真正的无色无味,放在酒里,酒器和酒本身的浑浊可以掩盖毒素本身。而放在饭食里,基本上一闻就能闻出来。
所以这汤軏才不敢往出拿酒,曹炳眼珠子一转,一把拿过酒葫芦,张开血盆大口,小半葫芦就倒了进去,“嘿嘿,太子爷您尝尝,这酒最少是二十年的陈酿,透了坛的香……”
朱标心中不由感叹,这曹家父子哪有一个傻的,一个是粗中有细,一个是大智若愚,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。
“再有个五六日,咱们也就走到打仗的地方了,现在魏国公大军正和北元大军对峙,孤是想提前和魏国公大军取得联系,让他们出城寻求决战,到时候咱们以火器重击北元大军侧翼,把他们拦腰打断,不说能全歼敌军,也能给他们重创!”
朱标一边喝着酒,一边在地上用石块简单的摆出了敌我态势,三位也都是将门虎子,从小接触的都是这排兵布阵,自然也能看得懂。
“这一段长城附近有一段土山,是当年修筑长城开始凿土的地方,所以上面凹凸不平,藏个五六万大军是没问题的,而且这段土山正在我军大营的范围以内,虽然没有什么人驻扎,但是北元却不敢靠近…”
朱标又在两军中间偏后一点的地方摆下了叫做土山,又在上面写了一个炮字,“如果贼军来攻,咱们在这个地方与重炮轰击,必定可以出奇制胜!”
“殿下,末将愿意快马前往魏国公大营,把殿下的计划告诉他!”
曹炳倒金山推玉柱般的跪倒在地,目露真诚。
朱标却摇了摇头,“不着急,先去中军大帐商议一番,再做决定也不迟!”
三人对视一眼,都从对方的眼睛中看到了感动,其实让他们想,他们也未必想得出比朱标更加完美的计划,但是太子爷尊重他们,愿意听他们说,这就让三个武夫很感动了,而且这三个臭裨将顶过诸葛亮,多商量商量总是没错的。
中军大帐一夜灯火通明,拂晓时分,一队十几骑的快马,从营地侧方飞驰而去。
朱标在中军大帐内,先是打开了自家老爹的书信,
“臭小子!有什么事可以和爹商量,为什么要做那先斩后奏之事,你都这么大了,还是不让爹省心,此次大战非同小可,你尽力而为,如果不行,可令卫所军断后,你在东宫六率撤到大同雄关,如果贼军势不可挡,就过黄河,以黄河天险守之,海军火炮犀利,贼军断不能攻破黄河防线!”
“到漠北以后,看一看徐天德是否真的病重,此事万万不得马虎,天家无亲!”
这一段朱元璋下笔极重,所有的字都乌黑异常,墨迹斑斑,好像寓意着他写这段话的时候,心中的不平静一样。
朱标叹了口气,他明白自家老爹不是一个心慈手软的人,他这一辈子所有的善心好心都给了自己和自家老娘还有朱雄英,对于其他的人,特别是臣子,确实是显得有点刻薄寡恩了……
“门口要放上两匹快马,派专人喂养,但是要一个人喂养一匹,避免出现差错,如今天气湿冷,身上可以带一些烈酒,晚上的时候喝一点,暖暖身子,但不可多喝,酒大伤身!很容易误事!”
“爹又给神机工业四百万两,让他们招募工匠,全力生产火器,你在前面可劲儿打,能用火器的地方,就尽量不要上阵厮杀,那活不是人干的……哎……”
“你娘给咱做了里衣和外衣,本来是给咱出征的时候穿的,现在穿不上了,给你吧,是用厚料子缝的,穿着暖和,膝盖的地方也都加了棉花……”
“徐家大丫头有你娘照顾,你把心放在肚子里……小心谨慎,万万不可上阵冲杀,切记切记……”
朱标叹了口气,把信件揣进了怀里,打开了包裹,包裹里面整整齐齐的五件里衣,针脚细密,一看就是马皇后的手笔。
摸了摸身上的太子团龙服饰,朱标忽然感觉着明黄色的服饰,和朴素的中军大帐格格不入,朱标脱下了那一件象征着人间极致的明黄服饰,穿上了自家老娘缝制的棉布衣服,忽然感觉到一阵温暖。
至于那件衣服,简单的折叠起来,则被朱标随意的塞进了随军的小箱子当中,也不怕丢,第一是他丢不了,第二是这件衣服如果其他人穿了,估计家里边的蚯蚓都得被竖着劈开……
月朗星稀,整个军营井井有条,物资堆放在营地的最中间,足足有十八个小旗在看管,而且要远离明火,外圈则灯火通明,铁骑围绕着营地游弋,没有轮到站岗的兵士,在军帐里枕戈待旦,仿佛外界的所有跟他们都没关系一样。
曹炳正捧着一块驴排吃的香甜,汤軏在一旁馋得直吧嗒嘴,“我说曹活驴,你咋还能吃同类呢,快拿来二哥帮你尝一口,看看这味道咋样…”
曹炳从嘴里吐出了一块儿闪光的骨头,拿在手里仔细的看了看,确定上面没有肉了,才扔到一旁,撇着嘴说道,“俺可不给你,这是俺在家里带的,吃一块就少一块,路途这么久,俺还要时不时拿出来点儿打打牙祭……”
傅忠在一旁忍不住笑,从怀里掏出了一块鹿肉,“汤二哥,要不你先吃咱这个……”
这鹿肉烤的焦黄,上面还撒着各种香料,香气扑鼻,难能可贵的还是筋头巴脑的那一块儿,肯定是越嚼越香。
“味道不错啊!要不然孤也尝尝?”
朱标的声音忽然在旁边响起,三人吓得激灵灵一个冷颤。
曹炳反应最快,嗖的一声跳到朱标旁边,“卑职参见太子爷……”
此时的朱标,一身朴素的棉衣,如果不是火光照到了他的脸,三人还真不一定能认得出来,毕竟从他们有记忆开始,朱标就是一身明黄服饰,一直穿了这么多年,从来没有变过。
朱标也没有摆架子,顺手从傅忠手里接过来鹿肉,施施然的坐下,狠狠的咬了一口。
这一口下去,傅忠简直受宠若惊,自己可是刚到东宫六率没有多长时间,就能受到太子爷如此礼遇,当真是此生无憾了。
曹炳看到眼里,直接从自己驴排的最中间,撕下来一根最长了,献宝似的捧到了朱标面前,“殿下,您尝尝这个,这是俺家里做的……”
朱标倒是来者不拒,伸手接过来驴排,汤軏又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小酒葫芦,踌躇着不敢往外递。
朱标大大咧咧的说道,“怎么,你汤老二是舍不得那一壶酒?”
汤軏急得满脸通红,酒这个东西可不是随便给的,这个年月的毒,都是从酒上来,很少有在饭菜里下毒的,因为这个年代的毒,多多少少都有些异味,做不到真正的无色无味,放在酒里,酒器和酒本身的浑浊可以掩盖毒素本身。而放在饭食里,基本上一闻就能闻出来。
所以这汤軏才不敢往出拿酒,曹炳眼珠子一转,一把拿过酒葫芦,张开血盆大口,小半葫芦就倒了进去,“嘿嘿,太子爷您尝尝,这酒最少是二十年的陈酿,透了坛的香……”
朱标心中不由感叹,这曹家父子哪有一个傻的,一个是粗中有细,一个是大智若愚,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。
“再有个五六日,咱们也就走到打仗的地方了,现在魏国公大军正和北元大军对峙,孤是想提前和魏国公大军取得联系,让他们出城寻求决战,到时候咱们以火器重击北元大军侧翼,把他们拦腰打断,不说能全歼敌军,也能给他们重创!”
朱标一边喝着酒,一边在地上用石块简单的摆出了敌我态势,三位也都是将门虎子,从小接触的都是这排兵布阵,自然也能看得懂。
“这一段长城附近有一段土山,是当年修筑长城开始凿土的地方,所以上面凹凸不平,藏个五六万大军是没问题的,而且这段土山正在我军大营的范围以内,虽然没有什么人驻扎,但是北元却不敢靠近…”
朱标又在两军中间偏后一点的地方摆下了叫做土山,又在上面写了一个炮字,“如果贼军来攻,咱们在这个地方与重炮轰击,必定可以出奇制胜!”
“殿下,末将愿意快马前往魏国公大营,把殿下的计划告诉他!”
曹炳倒金山推玉柱般的跪倒在地,目露真诚。
朱标却摇了摇头,“不着急,先去中军大帐商议一番,再做决定也不迟!”
三人对视一眼,都从对方的眼睛中看到了感动,其实让他们想,他们也未必想得出比朱标更加完美的计划,但是太子爷尊重他们,愿意听他们说,这就让三个武夫很感动了,而且这三个臭裨将顶过诸葛亮,多商量商量总是没错的。
中军大帐一夜灯火通明,拂晓时分,一队十几骑的快马,从营地侧方飞驰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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