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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 倒霉的赵孟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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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跟你说了别穿这种打折的衣服,搞得我加图索家族的未婚妻没有衣服穿一样。”恺撒嫌弃地看了一眼路明绯身上的紫色裙子,露出难以掩饰的厌恶表情。说着,他拍拍手,几个成衣店的姑娘就簇拥过来,其中还有几个竟然带一大块帆布,好像是要让她就地换衣服一样。</br>  对了,旁边好像还有一个珠宝店的,银盘子上托着好几条项链、手镯和耳环之类的饰物,看起来全是铂金(银?)和红宝石的。</br>  路明绯觉得生气,诺诺这样做她觉得没问题,可是恺撒这么做就太...路明绯觉得自己不适合作为霸总文的女主。她一把推开一个抱着酒红色丝绸裙子的女孩,气鼓鼓地说,“我穿什么我自己高兴,与你何干?我就是喜欢这条裙子,你这裙子再贵我也不稀罕!”</br>  路明绯自以为这招很妙,嘴上说的是不喜欢裙子,其实心里是不喜欢人啊!这肯定能激发起恺撒的斗志,赵孟华要倒霉了!</br>  想到这里,她不由得露出一丝OOC的笑容,然后瞬间绷着脸,防止自己真的笑出声音来。</br>  这让恺撒怔住了,他从来没有被这样拒绝过,然后紧接着,就如路明绯所料,他恶狠狠的目光转向了赵孟华。毕竟,路明非不喜欢他送的裙子而喜欢赵孟华的便宜货,那就说明她更喜欢赵孟华啊!</br>  凭什么?就凭你是个渣男吗?</br>  “我也不是你的什么未婚妻,这是我爹订下的婚约,要是想嫁入加图索家族大可让他自己去嫁!我听说他和你爹关系不错,而你爹来者不拒...”路明绯觉得自己简直愈发毒舌了,这每一句可都是她事先想好的,她早就做好了怼恺撒的万全准备,就是为了推掉这门亲事。</br>  恺撒的神情变得非常精彩,整张脸都涨红了。</br>  突然,他变得面目狰狞,指着已经识相地从舞台正中央让开的赵孟华,抓着路明绯的衣领,恶狠狠地质问:“怎么,你为什么拒绝我?难道我不比他优秀吗?你喜欢的男孩已经和别人表白了,他过去三年都在欺骗你的感情,可你为什么还在执著?你就不能看我一眼吗?”他的声音听上去简直像个怨妇。</br>  路明绯忍不住吐槽一声,说老大您OOC了啊,然后突然心里咯噔一下,心想怕不是自己真的穿越到了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时间线了吧?为啥这家伙看上去这么款款深情,这么恋爱脑?</br>  要是这条时间线上原来的自己,恐怕已经傻了吧唧的沦陷了。可是问题在于,现在她女孩的身体里装了一个弔丝男的灵魂,现在已经被这种款款深情吓得连夜爬上崆峒山!</br>  啊啊啊啊——我不喜欢男人啊!</br>  路明绯尽可能让自己稳定下来,深吸了一口气,用手拽开恺撒抓住衣领的手,冷冷地对恺撒说:“没错,我确实喜欢赵孟华,我喜欢他整整三年了。”她听见旁边的人发出“哦~”的惊叫声,“但是我喜欢他是我喜欢他,喜欢一个人是我自己的事,他是否喜欢我都不重要,只要看见孟华哥哥高兴,我心里也就开心了。”</br>  这是他前世当年当备胎多年后总结的自我安慰经验,现在说出来却又一种莫名的霸气和深情。</br>  但是真的超级尴尬啊,简直掉鸡皮疙瘩!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演下去不破功的。</br>  “至于你?”路明绯微微抬起下巴,这是她当年作为学生会主席时照着镜子演练了许久的“高傲pose”,虽然恺撒的个头有点高,效果不算好。</br>  “你比不上我的孟华哥哥,永远也比不上——哪怕你比他更加有钱也好,更加有才华,学过射箭潜水帆船等愚蠢的富人游戏也罢,你永远都比不上他一根头发!”</br>  路明绯可是连夜看了不知道多少恋爱脑小说,才总结出了这么多金句,她觉得自己简直棒极了,恺撒怒气值飙升,赵孟华要挨打了!</br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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