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有人就喜欢混小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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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玉昆和黄佳朋都算标准的学渣。
但他俩也都有优点——帅!
黄佳朋的个头能有个一七五、一七六的样子,白白净净的小伙子,浓眉大眼,很是有点南人北相的意思,长得相当俊朗挺拔——原主留下来的记忆也好,曹玉昆最近的观察也好,的确是发现,至少是当下,本地人身高普遍不算高,一七五就绝对要算是高个子了,人群中会比较出挑。
总之……这么说罢,要说曹玉昆的荷尔蒙值是100,那么黄佳朋的荷尔蒙值就是30那个级别。属于人群中匆匆一瞥,就能一眼发现的小帅哥。
他爸是县农行的行长,在县里绝对要算说话有份量的人物,他妈妈好像是北方人,当年知青下乡插队过来的,嫁给他爸就没回去,后来去了信用社上班。
他有个姐姐,上的好像是魔都的一家财经类的专科,据说还挺难考的,毕业回来之后,也就顺利地进了银行,在工行坐柜台。
啊,不想不觉得,一想的话,黄佳朋他们一家人要是就这么发展下去,三十年后说不定就可以算是县城婆罗门了吧?
只是黄佳朋实在是有点撑不起来的感觉。
这是个憨憨。
因为实在是过于的不学无术,他爸也不敢把他往银行系统里塞,只好暂时先丢去了县棉二厂,倒是挺老实,每天踏踏实实上班。
“打得好!我早就听说那老小子不老实了!”
听说自己最好的哥们打了一个实职正科干部,差点儿坐牢,黄佳朋非但没有要劝诫几句的意思,反而一脸敬佩,“还是你老曹牛逼!”
曹玉昆一时间也是有点儿哭笑不得。
这大概是自从穿越过来之后,第一个认为原主做得对的人了。
“少扯淡,再来一回我也不敢了,差点儿进去蹲着呀!”
面对这个傻小子,曹玉昆还是想尽量往正路上领一领,毕竟,打架实在不是什么值得提倡和学习的事情,“你以后遇见类似的事情,也别傻乎乎的打架!”
他闻言想了想,“嘿嘿”一笑,“我也不敢呀!那可是张卫民!”
曹玉昆闻言哈哈大笑。
这时候黄佳朋抬手看了看手腕上的电子表,“十一点半了!反正我已经请假了,走,喝酒去!给你压压惊!”
曹玉昆想了想,点头,“走!”
92发财证嘛!干它!
但是还有一个多月呢,而且那是需要本钱的,拿几千块钱进去,倒是也能挣个几万十几万的,又有多大意义呢?
急不来!
先喝酒!
他虽然已经不是原装了,但基本上原原本本的继承了原主留下的所有记忆,那自然,也基本上圆盘继承了他的情感。
他知道那家伙跟黄佳朋的关系有多好!
而事实上,大约就是受到这份记忆的影响,尽管只是第一次见面,曹玉昆就挺喜欢这个憨憨的!
说话间,俩人各自蹬着了摩托车就走。
老城区实在不大,俩人一路走,简单商量几句,就定好了吃饭的地方,一路骑过去,也就五六分钟就到了。
到了饭店门口刚停下,熄了火之后甚至连钥匙都还没拔出来,黄佳朋忽然说:“不行,快走!”
他一下子就又蹬着了火。
曹玉昆还没反应过来什么情况,忽然就听见不远处有人喊,“黄佳朋,你敢跑!给我站那儿!”
下意识地扭头看过去,曹玉昆小愣了一下。
嚯,这姑娘真漂亮!
跟刚才那个宋玉华一看就大气而傲娇的感觉不一样,这姑娘一看就是个典型的江南女孩子,水嫩嫩的皮肤,水灵灵的大眼睛,细长挺拔却又纤侬得度的身量,哪怕大冬天里裹了一身厚的,你依然能一眼看出她的骨肉匀亭的身架之美。
然而,事实上她绝非传统意义上温柔如水的江南女孩子——也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妈妈的遗传,她性格一向强势。
漂亮,聪明,要强,胆子大。
时不时的甚至有些霸道。
这就是她留给原来那个曹玉昆的印象了。
啊,对了,她叫黄佳颖。
黄佳朋他姐。
之前曹玉昆去他家吃过好几次饭,所以认识。
黄佳朋只好被迫再次熄了火,两个人都从摩托车上下来,无奈地对视了一眼。
俩人几乎是同时回过神来——这附近不远,就是黄佳颖上班的地方。
而现在,毫无疑问,中午午休时间,黄佳颖这是刚下班。
这时候曹玉昆才发现,原来不止黄佳颖,她身后还跟着足足四个年轻的女孩子,她们像小鸟一样叽叽喳喳地,跟在黄佳颖身后,也都从马路那边过来了。
黄佳颖大概有个一米六几的样子,离近了看更漂亮更水灵,但脾气却很爆,这方面又完全不像江南水乡的温柔女子了,只一把,她就熟练地揪住了黄佳朋的耳朵,黄佳朋甚至都不太敢躲开,只是满脸哀求,“别,别,别揪,疼啊姐……”
“你不上班,跑这儿来干嘛?”
“我……我倒班!”
“放屁!前几天你不是刚让咱爸帮你打招呼,说不想上夜班?撒谎你都不会撒……”忽然她就看过来,“你俩往一块儿一凑,准没好事儿!是想喝酒去吧?”
曹玉昆满脸尴尬。
不知道是不是原主留下的记忆在作祟,曹玉昆下意识地也有点想躲她了。
原主应该也挺怕她的。
正好这时候那几个女孩子已经跟过来了,近乎不约而同的,大家都盯着黄佳朋看了几眼,然后又都齐刷刷地转到曹玉昆脸上,这回就不舍得挪开了。
有人问:“佳颖,这俩人谁呀,你不介绍下?”
黄佳颖正瞪着曹玉昆,闻言头都不回,一副嘲讽的语气,“他俩你们可别惦记,不是什么好人,俩混小子!”
好吧,更尴尬了。
但还是有个女孩子笑着说:“混小子最好,有人就喜欢混小子。”
黄佳颖一下子被逗笑了。
她松开自己弟弟的耳朵,回头笑骂,“呸!你们好歹也要点脸吧,也吃过点好糠没有!”
但她到底还是给两边做了下介绍。
果然这些女孩子都是她的同事,刚下班,这是约好了要去搓一顿呢!
跟曹玉昆他们选的居然是同一个地方。
黄佳颖明显是不想放弃跟同事们的聚餐,但又不愿意让自己弟弟去喝酒,尤其还是跟她心目中绝对是混混中的混混的曹玉昆,就说:“黄佳朋你要是敢去喝酒,我晚上回家就告诉爸妈!”
黄佳朋一脸无奈,正想说什么,忽然有个女孩子笑着说:“反正都要去吃饭,佳颖,你怕你弟弟他们喝酒,那就大家一起来呗!”
黄佳颖犹豫了一下,笑起来。
她聪明得很,一下子闹明白了什么意思,脸上有些似笑非笑的瞟了说话那小姑娘一眼,“行是行,但是我把丑话说在前头!这俩可是真正的混小子!你见过谁家好人整天骑着个摩托车在街上瞎逛的?所以,你们要是非得看上谁,将来可别说是我介绍的,以后来埋怨我!”
说到这里,她还特意抬手一指曹玉昆,“尤其这个,前几天还跟人打架呢!”
曹玉昆抬手蹭蹭鼻子,勉强辩解,“佳颖姐,我现在改好了!”
但他俩也都有优点——帅!
黄佳朋的个头能有个一七五、一七六的样子,白白净净的小伙子,浓眉大眼,很是有点南人北相的意思,长得相当俊朗挺拔——原主留下来的记忆也好,曹玉昆最近的观察也好,的确是发现,至少是当下,本地人身高普遍不算高,一七五就绝对要算是高个子了,人群中会比较出挑。
总之……这么说罢,要说曹玉昆的荷尔蒙值是100,那么黄佳朋的荷尔蒙值就是30那个级别。属于人群中匆匆一瞥,就能一眼发现的小帅哥。
他爸是县农行的行长,在县里绝对要算说话有份量的人物,他妈妈好像是北方人,当年知青下乡插队过来的,嫁给他爸就没回去,后来去了信用社上班。
他有个姐姐,上的好像是魔都的一家财经类的专科,据说还挺难考的,毕业回来之后,也就顺利地进了银行,在工行坐柜台。
啊,不想不觉得,一想的话,黄佳朋他们一家人要是就这么发展下去,三十年后说不定就可以算是县城婆罗门了吧?
只是黄佳朋实在是有点撑不起来的感觉。
这是个憨憨。
因为实在是过于的不学无术,他爸也不敢把他往银行系统里塞,只好暂时先丢去了县棉二厂,倒是挺老实,每天踏踏实实上班。
“打得好!我早就听说那老小子不老实了!”
听说自己最好的哥们打了一个实职正科干部,差点儿坐牢,黄佳朋非但没有要劝诫几句的意思,反而一脸敬佩,“还是你老曹牛逼!”
曹玉昆一时间也是有点儿哭笑不得。
这大概是自从穿越过来之后,第一个认为原主做得对的人了。
“少扯淡,再来一回我也不敢了,差点儿进去蹲着呀!”
面对这个傻小子,曹玉昆还是想尽量往正路上领一领,毕竟,打架实在不是什么值得提倡和学习的事情,“你以后遇见类似的事情,也别傻乎乎的打架!”
他闻言想了想,“嘿嘿”一笑,“我也不敢呀!那可是张卫民!”
曹玉昆闻言哈哈大笑。
这时候黄佳朋抬手看了看手腕上的电子表,“十一点半了!反正我已经请假了,走,喝酒去!给你压压惊!”
曹玉昆想了想,点头,“走!”
92发财证嘛!干它!
但是还有一个多月呢,而且那是需要本钱的,拿几千块钱进去,倒是也能挣个几万十几万的,又有多大意义呢?
急不来!
先喝酒!
他虽然已经不是原装了,但基本上原原本本的继承了原主留下的所有记忆,那自然,也基本上圆盘继承了他的情感。
他知道那家伙跟黄佳朋的关系有多好!
而事实上,大约就是受到这份记忆的影响,尽管只是第一次见面,曹玉昆就挺喜欢这个憨憨的!
说话间,俩人各自蹬着了摩托车就走。
老城区实在不大,俩人一路走,简单商量几句,就定好了吃饭的地方,一路骑过去,也就五六分钟就到了。
到了饭店门口刚停下,熄了火之后甚至连钥匙都还没拔出来,黄佳朋忽然说:“不行,快走!”
他一下子就又蹬着了火。
曹玉昆还没反应过来什么情况,忽然就听见不远处有人喊,“黄佳朋,你敢跑!给我站那儿!”
下意识地扭头看过去,曹玉昆小愣了一下。
嚯,这姑娘真漂亮!
跟刚才那个宋玉华一看就大气而傲娇的感觉不一样,这姑娘一看就是个典型的江南女孩子,水嫩嫩的皮肤,水灵灵的大眼睛,细长挺拔却又纤侬得度的身量,哪怕大冬天里裹了一身厚的,你依然能一眼看出她的骨肉匀亭的身架之美。
然而,事实上她绝非传统意义上温柔如水的江南女孩子——也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妈妈的遗传,她性格一向强势。
漂亮,聪明,要强,胆子大。
时不时的甚至有些霸道。
这就是她留给原来那个曹玉昆的印象了。
啊,对了,她叫黄佳颖。
黄佳朋他姐。
之前曹玉昆去他家吃过好几次饭,所以认识。
黄佳朋只好被迫再次熄了火,两个人都从摩托车上下来,无奈地对视了一眼。
俩人几乎是同时回过神来——这附近不远,就是黄佳颖上班的地方。
而现在,毫无疑问,中午午休时间,黄佳颖这是刚下班。
这时候曹玉昆才发现,原来不止黄佳颖,她身后还跟着足足四个年轻的女孩子,她们像小鸟一样叽叽喳喳地,跟在黄佳颖身后,也都从马路那边过来了。
黄佳颖大概有个一米六几的样子,离近了看更漂亮更水灵,但脾气却很爆,这方面又完全不像江南水乡的温柔女子了,只一把,她就熟练地揪住了黄佳朋的耳朵,黄佳朋甚至都不太敢躲开,只是满脸哀求,“别,别,别揪,疼啊姐……”
“你不上班,跑这儿来干嘛?”
“我……我倒班!”
“放屁!前几天你不是刚让咱爸帮你打招呼,说不想上夜班?撒谎你都不会撒……”忽然她就看过来,“你俩往一块儿一凑,准没好事儿!是想喝酒去吧?”
曹玉昆满脸尴尬。
不知道是不是原主留下的记忆在作祟,曹玉昆下意识地也有点想躲她了。
原主应该也挺怕她的。
正好这时候那几个女孩子已经跟过来了,近乎不约而同的,大家都盯着黄佳朋看了几眼,然后又都齐刷刷地转到曹玉昆脸上,这回就不舍得挪开了。
有人问:“佳颖,这俩人谁呀,你不介绍下?”
黄佳颖正瞪着曹玉昆,闻言头都不回,一副嘲讽的语气,“他俩你们可别惦记,不是什么好人,俩混小子!”
好吧,更尴尬了。
但还是有个女孩子笑着说:“混小子最好,有人就喜欢混小子。”
黄佳颖一下子被逗笑了。
她松开自己弟弟的耳朵,回头笑骂,“呸!你们好歹也要点脸吧,也吃过点好糠没有!”
但她到底还是给两边做了下介绍。
果然这些女孩子都是她的同事,刚下班,这是约好了要去搓一顿呢!
跟曹玉昆他们选的居然是同一个地方。
黄佳颖明显是不想放弃跟同事们的聚餐,但又不愿意让自己弟弟去喝酒,尤其还是跟她心目中绝对是混混中的混混的曹玉昆,就说:“黄佳朋你要是敢去喝酒,我晚上回家就告诉爸妈!”
黄佳朋一脸无奈,正想说什么,忽然有个女孩子笑着说:“反正都要去吃饭,佳颖,你怕你弟弟他们喝酒,那就大家一起来呗!”
黄佳颖犹豫了一下,笑起来。
她聪明得很,一下子闹明白了什么意思,脸上有些似笑非笑的瞟了说话那小姑娘一眼,“行是行,但是我把丑话说在前头!这俩可是真正的混小子!你见过谁家好人整天骑着个摩托车在街上瞎逛的?所以,你们要是非得看上谁,将来可别说是我介绍的,以后来埋怨我!”
说到这里,她还特意抬手一指曹玉昆,“尤其这个,前几天还跟人打架呢!”
曹玉昆抬手蹭蹭鼻子,勉强辩解,“佳颖姐,我现在改好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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