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年夏(2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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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默,晚上下班,跟我去趟西直门。”萧晨凑了过来,看着陈默笔记本上登记的开店数量统计:“可以啊,今天一天开了这么多店?”
陈默嘿嘿的笑了:“四十七家,对了,去西直门干嘛?”
“拿你的行李啊,我姐今天刚好去西直门那边,车里拉着你行李了,晚上咱们一起吃个饭。”萧晨道:“一会下班,你跟我走就行。”
陈默在bj,是无依无靠,如今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萧晨,但萧晨却不同,萧晨有几个本家的哥哥姐姐都在bj,也都混的风生水起,只是萧晨比较独立,并没有什么事都仰仗着哥哥姐姐们,晚上下班,两个人坐10号线地铁,又换乘13号线,最终来到了西直门,陈默简直在地铁里绕晕了,根本分不清哪对哪,萧晨像是李逵一般,带着陈默犹如带着柔弱的宋江,在地铁里,在马路上横冲直撞,一会,便坐在了西直门凯德mall的一家南京大排档的餐厅里。
第一次走进南京大牌档,陈默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,南京大排档的装饰古香古色,门脸是黄色的木质围栏做成,屋檐下挂着一排排整齐的竹编大灯笼,灯笼上用黑色的墨笔写着“南京大排档”几个字,在橘黄的灯光下,几个字显得苍劲有力,店的门口站着一个小二,穿着青布马褂,带着一顶唐朝时代的帽子,脚上踩着圆头布鞋,嘴上戴着麦,见到客人来,连忙大声招呼“客人两位,里边请。”
走进店里,一排排摆放整齐的四方桌,四方凳散发着复古的幽香,上菜的男男女女的服务员也都是穿着青布马褂和圆头布鞋,若这些吃饭的食客不是穿着现代人的衣服,陈默感觉这场景活像是穿越了时空隧道,回到了大唐盛世,他东张西望,感到一片新奇。
“这呢,这呢。”陈默看到陈默落在了自己的身后,连忙招呼。
陈默一阵小碎步,赶紧跟上萧晨。
姐姐早已在餐厅里等候多时,估摸着萧晨快到了,早已提前点好了菜,有糖醋排骨,这是南京大排档主打菜也是必点菜之一,几块裹着糖油的小排骨静静地卧在盘子里,焦黄透红的看着就让人充满食欲,且价格合理,味道甜美,但凡是来这吃饭的食客,都会要一份糖醋排骨的,又点了一份梅肉盖饭,盘子的底部会放一片墨绿新鲜的大竹叶,再将蒸好的扣肉饭放在里面,肉香和梅菜的香甜混为一体,也算是南京大牌档的镇店之宝。
见见弟弟领着小弟来,姐姐连忙招呼:“这呢,这呢。”
萧晨很自然的坐下,跟姐姐打了个招呼:“姐。”又看了看陈默:“这是我同学,陈默。”
陈默有些拘谨地坐下:“姐。”
姐姐应了声,连忙招呼两个小弟弟:“菜刚上,你们快吃,吃完我得赶紧走,要不然,一会又该堵车了。”说着便拿起筷子开吃。
见姐姐已经动筷,萧晨从竹筒里抽出两幅筷子,递给陈默一幅,自己又手里拿着筷子开始吃饭:“这个点,哪都堵,西直门这边更是堵。”
小时候,陈默的父亲跟自己说过,在饭桌上,要等到长辈们动了筷子,你才可以动筷子再吃饭,如果是平辈的话,也要等到别人动了筷子,你再动筷子,这叫做尊重别人,否则不礼貌,陈默那时候小,哪里懂得这个道理,只是一次在家里亲戚大聚会的时候,他见好吃的端上来,连忙抢着吃菜,被父亲当场一个大耳光,抽的双眼冒金星,结果饭也没吃好,哭了一整天,打那以后,陈默长记性了,无论是和谁吃饭,他都是最后一个动筷子。所以看到姐姐和萧晨都动了筷子,陈默才夹起筷子,将那盘摆在自己面前的糖醋排骨夹了一小块放进嘴里,排骨仿佛入口即化,香甜可口,肉质松软,这简直是人间美味啊。
想着这些年,也吃过一些好吃的,但大多数是一些家常便饭,就算是跟着家里的亲戚们下管子,吃的菜也都是中规中矩,他出生在农村,没见过什么世面,小县城里饭店厨子做出来的菜,说破了大天也只不过是市井小菜,做出来都是一个味道,他记忆中就没有吃过什么排骨,更没有吃过今天这样好吃的糖醋排骨,糖醋排骨在他的记忆中,还是小时候看的作文书里,一个小学生写道自己带的午餐有妈妈做的糖醋排骨。
可自己的妈妈,什么时候给自己做过糖醋排骨?妈妈压根就没有给自己做过排骨吃,更不会做什么糖醋排骨。
一份糖醋排骨,装修古香古色的南京大牌档让初来乍到的陈默再次长了见识。
盘子里的小排骨总共就五块,陈默吃完了一块,见盘子里还有两块,便不好意思再去夹,倒是萧晨的姐姐,吃了其他几口菜,没有意思再去夹排骨,最后萧晨与陈默又分了剩下的两块排骨。
两块糖醋排骨下肚,看着空空的盘子,陈默意犹未尽,饭桌上,萧晨和姐姐聊着工作,陈默却一言不发,他的脑子里被这突如其来的美食惊呆了,又尝了尝梅肉盖饭,依旧觉得无比好吃,明明是大米饭,但是因为放进去了梅菜和卤好的猪肉,这个饭就吃的香甜可口了。
见姐姐和萧晨都快速的吃完,陈默也收住自己的筷子,姐姐结账后:“你们去路边等我,我去地下车库把车开出来。”
萧晨带着陈默在路边等候:“我看,咱一会也打车回吧,要不然拖着你的大行李坐地铁,太不方便了。”
“不堵车吗?”陈默问。
“堵,bj哪有不堵车的,堵车也比坐地铁方便。”
“行。”陈默已经习惯了,萧晨是公子哥,公子哥能用钱解决的事,绝不浪费半点体力,若让他陈默自己掏钱打车,他才舍不得呢,他宁肯累的满头大汗,也要扛着行李坐地铁回家。
此时的陈默,脑子里还在回忆糖醋排骨和刚刚一桌子的菜,这个南京大牌档,味道总结起来就一个字:甜,菜是甜的,米饭是甜的,什么都是甜的,而他刚好是一个爱吃甜的人,都说爱吃甜的人会胖,但此时的陈默,并不是很胖,两三个月之前,他每天都忍饥挨饿,身上的油水早就被榨干了,哪里来的胖呢?可想着这几天每天跟萧晨在一起上班,下班后就做饭,吃饭,他觉得自己已经长胖了许多。
如果是大吹以后也来了bj,三个人一起生活,那自己肯定就慢慢的发胖了。
姐姐将车子开到路边,车子的后备箱自动打开,萧晨从后备箱里搬出陈默的行李,又跟姐姐打了招呼,姐姐的车子一溜烟的沿着辅路上了东三环。
夜色茫茫,陈默只是对今天的南京大牌档充满无限的回味。
陈默嘿嘿的笑了:“四十七家,对了,去西直门干嘛?”
“拿你的行李啊,我姐今天刚好去西直门那边,车里拉着你行李了,晚上咱们一起吃个饭。”萧晨道:“一会下班,你跟我走就行。”
陈默在bj,是无依无靠,如今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萧晨,但萧晨却不同,萧晨有几个本家的哥哥姐姐都在bj,也都混的风生水起,只是萧晨比较独立,并没有什么事都仰仗着哥哥姐姐们,晚上下班,两个人坐10号线地铁,又换乘13号线,最终来到了西直门,陈默简直在地铁里绕晕了,根本分不清哪对哪,萧晨像是李逵一般,带着陈默犹如带着柔弱的宋江,在地铁里,在马路上横冲直撞,一会,便坐在了西直门凯德mall的一家南京大排档的餐厅里。
第一次走进南京大牌档,陈默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,南京大排档的装饰古香古色,门脸是黄色的木质围栏做成,屋檐下挂着一排排整齐的竹编大灯笼,灯笼上用黑色的墨笔写着“南京大排档”几个字,在橘黄的灯光下,几个字显得苍劲有力,店的门口站着一个小二,穿着青布马褂,带着一顶唐朝时代的帽子,脚上踩着圆头布鞋,嘴上戴着麦,见到客人来,连忙大声招呼“客人两位,里边请。”
走进店里,一排排摆放整齐的四方桌,四方凳散发着复古的幽香,上菜的男男女女的服务员也都是穿着青布马褂和圆头布鞋,若这些吃饭的食客不是穿着现代人的衣服,陈默感觉这场景活像是穿越了时空隧道,回到了大唐盛世,他东张西望,感到一片新奇。
“这呢,这呢。”陈默看到陈默落在了自己的身后,连忙招呼。
陈默一阵小碎步,赶紧跟上萧晨。
姐姐早已在餐厅里等候多时,估摸着萧晨快到了,早已提前点好了菜,有糖醋排骨,这是南京大排档主打菜也是必点菜之一,几块裹着糖油的小排骨静静地卧在盘子里,焦黄透红的看着就让人充满食欲,且价格合理,味道甜美,但凡是来这吃饭的食客,都会要一份糖醋排骨的,又点了一份梅肉盖饭,盘子的底部会放一片墨绿新鲜的大竹叶,再将蒸好的扣肉饭放在里面,肉香和梅菜的香甜混为一体,也算是南京大牌档的镇店之宝。
见见弟弟领着小弟来,姐姐连忙招呼:“这呢,这呢。”
萧晨很自然的坐下,跟姐姐打了个招呼:“姐。”又看了看陈默:“这是我同学,陈默。”
陈默有些拘谨地坐下:“姐。”
姐姐应了声,连忙招呼两个小弟弟:“菜刚上,你们快吃,吃完我得赶紧走,要不然,一会又该堵车了。”说着便拿起筷子开吃。
见姐姐已经动筷,萧晨从竹筒里抽出两幅筷子,递给陈默一幅,自己又手里拿着筷子开始吃饭:“这个点,哪都堵,西直门这边更是堵。”
小时候,陈默的父亲跟自己说过,在饭桌上,要等到长辈们动了筷子,你才可以动筷子再吃饭,如果是平辈的话,也要等到别人动了筷子,你再动筷子,这叫做尊重别人,否则不礼貌,陈默那时候小,哪里懂得这个道理,只是一次在家里亲戚大聚会的时候,他见好吃的端上来,连忙抢着吃菜,被父亲当场一个大耳光,抽的双眼冒金星,结果饭也没吃好,哭了一整天,打那以后,陈默长记性了,无论是和谁吃饭,他都是最后一个动筷子。所以看到姐姐和萧晨都动了筷子,陈默才夹起筷子,将那盘摆在自己面前的糖醋排骨夹了一小块放进嘴里,排骨仿佛入口即化,香甜可口,肉质松软,这简直是人间美味啊。
想着这些年,也吃过一些好吃的,但大多数是一些家常便饭,就算是跟着家里的亲戚们下管子,吃的菜也都是中规中矩,他出生在农村,没见过什么世面,小县城里饭店厨子做出来的菜,说破了大天也只不过是市井小菜,做出来都是一个味道,他记忆中就没有吃过什么排骨,更没有吃过今天这样好吃的糖醋排骨,糖醋排骨在他的记忆中,还是小时候看的作文书里,一个小学生写道自己带的午餐有妈妈做的糖醋排骨。
可自己的妈妈,什么时候给自己做过糖醋排骨?妈妈压根就没有给自己做过排骨吃,更不会做什么糖醋排骨。
一份糖醋排骨,装修古香古色的南京大牌档让初来乍到的陈默再次长了见识。
盘子里的小排骨总共就五块,陈默吃完了一块,见盘子里还有两块,便不好意思再去夹,倒是萧晨的姐姐,吃了其他几口菜,没有意思再去夹排骨,最后萧晨与陈默又分了剩下的两块排骨。
两块糖醋排骨下肚,看着空空的盘子,陈默意犹未尽,饭桌上,萧晨和姐姐聊着工作,陈默却一言不发,他的脑子里被这突如其来的美食惊呆了,又尝了尝梅肉盖饭,依旧觉得无比好吃,明明是大米饭,但是因为放进去了梅菜和卤好的猪肉,这个饭就吃的香甜可口了。
见姐姐和萧晨都快速的吃完,陈默也收住自己的筷子,姐姐结账后:“你们去路边等我,我去地下车库把车开出来。”
萧晨带着陈默在路边等候:“我看,咱一会也打车回吧,要不然拖着你的大行李坐地铁,太不方便了。”
“不堵车吗?”陈默问。
“堵,bj哪有不堵车的,堵车也比坐地铁方便。”
“行。”陈默已经习惯了,萧晨是公子哥,公子哥能用钱解决的事,绝不浪费半点体力,若让他陈默自己掏钱打车,他才舍不得呢,他宁肯累的满头大汗,也要扛着行李坐地铁回家。
此时的陈默,脑子里还在回忆糖醋排骨和刚刚一桌子的菜,这个南京大牌档,味道总结起来就一个字:甜,菜是甜的,米饭是甜的,什么都是甜的,而他刚好是一个爱吃甜的人,都说爱吃甜的人会胖,但此时的陈默,并不是很胖,两三个月之前,他每天都忍饥挨饿,身上的油水早就被榨干了,哪里来的胖呢?可想着这几天每天跟萧晨在一起上班,下班后就做饭,吃饭,他觉得自己已经长胖了许多。
如果是大吹以后也来了bj,三个人一起生活,那自己肯定就慢慢的发胖了。
姐姐将车子开到路边,车子的后备箱自动打开,萧晨从后备箱里搬出陈默的行李,又跟姐姐打了招呼,姐姐的车子一溜烟的沿着辅路上了东三环。
夜色茫茫,陈默只是对今天的南京大牌档充满无限的回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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